| 退耕还林概况|领导的先进事迹|为了那片绿 |
| 宝塔区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中部,是延安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延安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全区辖11镇9乡3个街道办事处,611个行政村,总人口42.15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21.74万人。土地总面积3556平方公里,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。2007年,全区完成生产总值117亿元,实现财政收入12.6亿元,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.65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739元。 1999年以来,我区抓住全国首批退耕还林试点县区的机遇,认真贯彻落实“退耕还林、封山绿化、个体承包、以粮代赈”方针,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退耕还林工程,全区生态环境建设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,取得了显著的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一是生态效益。 八年来,全区共完成国家确认退耕还林面积94.21万亩(其中退耕地造林59.92万亩、荒山造林34.29万亩),涉及20个乡镇、584个行政村、4.33万户,占到农户总数的86.7%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80.5平方公里,治理程度达到50.1%,较退耕前提高了13个百分点,林草覆盖率达到46.8%,昔日的荒山秃峁逐渐变黑变绿,一些重点流域治理区已经达到水不下山、泥不出沟。与退耕前相比,年降雨量增加了50-100毫米,持续干旱现象明显减少。 二是经济效益。 1999年退耕前,我区粮食播种面积一直在130万亩左右,单产水平徘徊在80公斤左右,粮食总产稳定在10万吨左右。通过近年来的退耕还林,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一半多,但耕地质量和科技含量得到较大提高,平均亩产达到200公斤以上,粮食总产与退耕前基本持平,农民人均产粮480公斤,完全可以自给有余。与此同时,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兑现,从时间和资金上为农民发展致富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,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。截止目前,共兑现粮食补助资金46187.5万元,生活费补助6598.2万元,种苗费4685.5万元,累计兑现钱粮补助57471.2万元,农村人均受益2835元。 三是社会效益。 退耕还林后,农民群众的生态意识明显增强,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倒山种地、广种薄收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解脱出来,集中精力发展高效农业和二、三产业,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。2000年后,全区农村每年输出劳务1万人左右,对加快城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目前,农村实际居住人口16万人,近5万人常年外出务工经商。 总结我区近年来的退耕还林工作,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。 第一,科学规划,分步实施,全面加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程。
我们编制了《宝塔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》,按年度分步组织实施。在退耕次序上,有计划、分步骤地实行四个先退。即: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先退,人均达到2.5亩基本农田的地方先退,主导产业形成规模的先退,“两线三点”(即铁路、公路沿线,城区、乡镇、村组周边)先退。在造林模式上坚持乔灌结合、针阔搭配的原则,坚持作业设计先行,注重提高乡土树种和常青树种栽植比例,全面推广生态林多树种混交造林模式,促进自然植被群落的形成。在苗木培育上,建立了区、乡、村三级育苗体系,走自育自栽的路子。在造林技术上,大力推广径流整地、容器育苗、截杆覆土、保水剂蘸浆等抗旱造林技术,提高了苗木成活率。在工作方法上,坚持抓点示范、典型带动,以小流域为单元,先后建成燕沟、刘坪、新庄科、张天河、桃屯等45条重点流域,不仅退耕还林整体规模大,林分质量和成活率高,封禁管护比较到位,而且与农田建设、治沟打坝、产业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,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治理模式,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,促进了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第二,完善机制,落实政策,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实施退耕还林的积极性。 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,建立以完善个体承包、落实林地产权为核心的利益调动机制,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退耕还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坚持做到“五到户”。一是退耕政策宣传到户。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《退耕还林条例》和有关政策,提高广大农民的政策水平,积极参与和监督退耕还林工作。二是面积核查验收到户。全面实行核查验收终身负责制、群众参与制和公示制,逐地进行“六核实”(核实面积、地类、树种、林种、成活率、保存率),逐人落实“八签字”(乡镇书记、乡镇长、主管乡镇长、带片领导、驻村干部、村干部、村民代表、技术员),杜绝了优亲厚友、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。三是钱粮补助兑现到户。公开兑现程序、验收结果和钱粮补助数量,实行“一厅式”办公,直接将钱粮补助兑现到户。四是林地产权落实到户。对保存率达标的退耕地发放林权证,进一步坚定了农民退耕还林的信心和决心。五是管护责任落实到户。健全了以村组为基础、乡镇为主体、退耕部门为主导的区、乡、村三级管护队伍,把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到人,全面开展禁牧、禁伐和防兔灭鼠工作,有效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。 第三,立足长远,强化措施,巩固和保护退耕还林成果。 实施退耕还林之初,我们就认真汲取历史经验教训,从恢复生态植被和解决农民群众的长远生计出发,一手抓退耕还林,一手抓成果巩固。特别是在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作出结构性、适应性调整后,及时把工作的思路和重心转移到巩固成果和提高质量上来,专门制定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若干规定,从建设农田、发展产业、封山禁牧、加强管护等10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,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纳入了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的轨道。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。
1、加快基本农田建设,解决农民“吃饭”问题。为了彻底解除八年后农民群众“吃饭”的后顾之忧,我们多方筹措资金,集中捆绑使用,重点围绕村边、路边、水边和流域沟道,狠抓基本农田和淤地坝建设。每新修1亩基本农田,区上补助600元。截至去年底,全区基本农田面积达到33.85万亩,较退耕前增加12.35万亩,农民人均基本农田由退耕前的1亩增加到1.69亩。累计建成淤地坝4003座,其中1999年以来新建175座,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。 2、加大农村主导产业开发力度,解决农民“花钱”问题。坚持以退耕还林促进主导产业开发,以主导产业开发保证退耕还林的指导思想,按照“做强林果业,壮大草畜业,提高棚栽业”的思路,采取市场引导、政策调动、典型示范、技术服务等措施,大力发展主导产业,初步形成了山上苹果、川道瓜菜、拐沟养畜的产业发展格局。2007年,三大产业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8%,较退耕前提高18个百分点。林果业坚持规模扩张与质量提高并重,苹果面积达到34.6万亩,其中挂果面积13万亩,实现总产16万吨,收入2.57亿元;草畜业坚持以牛为主、多元发展,牛、猪、鸡存栏分别达到4.5万头、12万头、100万只,产值1.2亿元;棚栽业坚持“三菜并举”(大棚菜、弓棚菜、露地菜),建成日光温室大棚10115座,大中小弓棚5万多个,瓜菜种植面积达到3.5万亩,产量7万吨,产值8200万元。 3、大力调整畜种结构,解决农民“放牧”问题。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全面实行封山禁牧的通告》,一方面,积极宣传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、封山禁牧与发展草畜业的关系,逐步压缩羊子数量,大力发展牛、猪、鸡等便于舍饲、对植被破坏较小的畜种,很好地解决了林牧矛盾。另一方面,区上成立了封山禁牧督查队,乡上成立禁牧管护大队,每个村上聘用一名专职护林员,三级联动,严查重处,基本实现了全面封禁,促进了生态植被自然恢复。单从羊子数量上看,由退耕前的19.6万只下降到目前的不足1万只。 4、积极发展新型能源,解决农民“灶口”问题。引导和扶持群众大力发展沼气、液化气、石油伴生气、太阳能等新能源。在农村人口中,使用各种新型能源的农户达到1.8万户,占到农户总数的37%,其中使用沼气户达到10031户,有效解决了农民的“灶口”问题,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。在具体实施中,我们坚持把农村沼气能源建设与发展苹果、畜牧、蔬菜产业和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,统一标准,合理规划,集中建设,综合利用,涌现出了小张沟、任家塬、王家沟、关路坡、徐寨等一大批集养殖、沼气、苹果(蔬菜)为一体的综合示范村,形成了以畜养沼、以沼促果(菜)、良性循环、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。 5、稳妥推进生态移民,从根本上解决特困户生计问题。近几年,我区对居住在偏远拐沟、生态环境恶劣、生存条件极差的特困村户实行生态移民。在国家“5+1”政策(即每搬迁1户补助5000元,每人再补1000元)的基础上,区财政按1∶1比例配套资金,实行“1+2”移民扶持政策,每搬迁1户补助1万元,每人再补助2000元。截止2007年底,全区共实施生态移民31个村,其中整体搬迁15个村,插花安置16个村,搬迁农户1006户4396人。同时,对于实施移民的村逐步开展弃耕封育。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,有计划地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实行弃耕封育,植被自然恢复速度明显加快。
第四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建立强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。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。区上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,专门设立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,落实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经费。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,形成上下对口、分工明确、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。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。全区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,区、乡、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确保了退耕还林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三是落实技术承包责任制。每个乡镇确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,从规划设计、指导实施、检查验收每一环节,严格把关,全程负责,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。四是加强监督考核。我们把退耕还林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,制定出台具体管理办法,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,经常进行督促检查,年终严格考核,实行重奖重罚。纪检、监察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,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,出现问题,严肃查处,保障了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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