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靖边县杨米涧乡民政办主任刘治军同志个人简介
2009-11-12更新 来源:陕西省靖边县杨米涧乡民政办 作者:刘治军  张  庚

    刘治军,男,汉族,1965年10月11日出生,大专文化,党员,高级工,陕西省靖边县杨米涧乡人。1969年在靖边县杨米涧乡塘马窑小学读书;1974年在杨米涧乡中学读书;1977年因母亲得病不幸逝世,被迫辍学在家料理家务,辅助父亲、哥哥参加合作化集体生产劳动,并照料6岁的妹妹的日常生活;1978年应征入伍,历任上海空军政治学院战士、副班长、班长;1983年转为志愿兵,任军需处管理员;1984年开始在空军政治学院马列主义专业大专班学习;1987年毕业调到空11军航空兵36师靖边靶场任无线电台地面指挥员;1993年转业到地方,任靖边县杨米涧乡民政办民政助理员;1996年至今任民政办主任,兼后勤管理员,并包抓兴和、郝渠则两村委和全乡封山禁牧、安全生产工作。
    工作业绩:
    在部队期间,刘治军所在的班连续6年被院处党委评为先进单位;连续3年被南京军区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。转业到地方后,他所负责的民政办从1998年至2008年连续11年在靖边县年度民政工作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一名;2006年,该乡民政各项业务代表靖边县在全市展评中获得第一名。该乡民政办各项规章制度被作为全市榜样进行巡回展出,横山等县多次前来参观学习。2005年全县民政工作现场会在杨米涧乡民政办召开,民政各项业务作了典型展览。该乡代表靖边县多次迎接省民政厅、省纪委和市纪委、市民政局检查,得到了一致好评。该乡民政工作被“新华网陕西频道”、《榆林日报》、《靖边报》等省市县媒体多次报道。
    本人荣誉:
    在部队期间,连续6年被院处党委评为先进个人,1985年得到了原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原国家主席、原中央军委主席、时任上海市长江泽民同志亲自接见,并赠送给刘治军一枝英雄金笔。担任杨米涧乡民政办主任后,在1997年、1998年、1999年、2001年、2006年、2007年先后被靖边县民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;2001年被靖边县委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2007年被靖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县老龄工作先进个人;2006年7月被陕西省残联评为“全省优秀乡镇残联理事长”;2007年4月参加了民政部在西安举办的全国城乡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,2009年3月代表榆林市参加了民政部在咸阳举办的全国农村低保研讨会,在会上作为榆林市唯一代表进行了专题发言。刘治军个人事迹先后在“新华网陕西频道”、《各界导报》、《榆林日报》、“榆林新闻网”等省市各类媒体得到了广泛报道,同时被靖边县有线电视台“百姓人家”栏目组拍成专题片,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播出。(张 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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