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
延安市环保局宝塔分局成立于1980年,是宝塔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之一,2002年底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,人、财、物上划延安市环保局,实行双重管理。现隶属于延安市环保局,主管宝塔区环境保护工作。环保宝塔分局,正科级建制,行政编制6人,现有人员31人,其中借调4人,临时工7人。协理、离退8人。内设办公室、监督管理科、污染防治科、宣教科、财务科五个科室。局领导4人,其中局长、书记1人,副局长2人,副书记1人。环保宝塔分局设党总支,下设4个生活支部,其中局机关支部,共有党员20人。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正科级建制,事业编制32人,现有人员55人,其中借调6人,临时7人,离退休4人、。现有队领导5人,其中队长1人,书记1人,教导员1人,副队长1人,中队长1人。设生活支部一个,共有党员21 人。区环境监察大队 的主要职能是授分局委托进行现场执法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。
近年来在市环保局和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经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,我区排污费征收突破900万元,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,石油开发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取得重大进展,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,环境宣传教育成绩斐然,先后获得区级文明单位,全市环保系统先进集体、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、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、全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。2006年3宝塔区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,同时宝塔环保分局被评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先进单位。 |
|